2018年8月10日上午,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相关内容。 在这次中心组学习中,与会人员全文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及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印发<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国监发【2018】2号),对监察法立法目的、指导思想和目标、监察工作原则、监察机关及其职责、监察范围和管辖、监察权限、监察程序、监察法律责任等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有了全面了解。大家一致认为,国家监察法的出台,进一步推进了我国反腐败工作法制法规范化,面对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党委成员要带头学习好、宣传好、贯彻好监察法,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反腐败工作。并一致表示,会后,要继续深入学习,深刻领会。 党委书记、所长朱捷同志要求与会人员通过学习《监察法》,要进一步做到旗帜鲜明,立场坚定;从严自律,做好表率;迎难而上,敢于担当。并要求全所以党支部(系统)为单位开展学习,结合干部普法教育平台,使全所每一名党员干部对《监察法》做到应知应会,学深学透。 党委书记、所长朱捷同志主持了这次中心组学习,党委委员罗柳青、黄益国,监察室主任谭艺、办公室主任邓秋华参加了学习。 |